目前部落格流行的「怪癖攻擊」,很像小的時候玩的「紅綠燈」遊戲。
嘿嘿~~摸到了!換你當鬼!
我被小雙摸到,所以,換我寫一下我的怪癖:
怪癖1:排球比賽前一定要上吐下瀉完之後,球才能打的好。
怪癖2:非常討厭玩刺激性的遊樂設施,譬如G5、斷軌、大怒神,最高接受度是:雲霄飛車。
怪癖3:很雞婆,總喜歡自以為的見義勇為幫助人,當然有時成功,有時反而惹的一身臭。
怪癖4:很愛自己動手作覺得有紀念價值的工藝品,就算爆肝,也在所不惜!
怪癖5:很容易被感動,會被一個不到30秒的廣告感動到流眼淚。
接下來,嘿嘿嘿~~換:
Roger Lu's :指定題目: 我的五個怪癖
凱文桑 :作業缺繳中
猶太人 :作業缺繳中
eRic:我是被逼著寫這個怪題目的
Jill:怪癖來襲
你們來當鬼~~~遊。戲。繼。續~~
1 則留言:
我喜歡怪3:這世界需要像你這樣的人
我喜歡怪4:喜歡動手做手工藝,不過因為懶,很少爆肝
我喜歡怪5:我是愛哭鬼?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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